近日,十四屆市委第三輪巡察反饋工作已全面結束,市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帶隊參加了各巡察組的巡察反饋工作。現公開市委巡察組向市國土資源局、市農業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市供銷合作聯社等5個單位黨組和潮安區古巷鎮黨委反饋的主要問題。
市國土資源局黨組在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工作中政治意識不強,工作不夠徹底;黨組協作精神欠缺,一些重要工作推進不力,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嚴重滯后,干部“慢作為”在個別工作層面表現突出;黨建工作基礎薄弱,黨
政治生活不夠規范嚴肅;干部隊伍建設乏力,中層領導職位空缺較多,一些干部任用管理不夠規范;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到位,重點領域和重點崗位缺乏廉政防控機制,監督執紀缺乏有效載體和抓手,紀律教育針對性不強;財務制度執行不嚴格,資金資產管理存在一些漏洞。
市農業局黨組對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工作重視程度和落實舉措不夠,產業扶貧主動作為不足;黨組政治引領力不強,上級部署的多項工作和項目建設滯后;學習貫徹十九大精神深度不夠,缺乏對黨員開展經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意識形態工作沒有納入黨建工作之中;重業務輕黨務,發展黨員手續不完備、不規范,輪崗交流制度執行不到位,下屬單位班子成員長期配備不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現象時有發生,局機關和下屬單位存在違規領取專家評審費、超范圍組織參加培訓等問題;項目資金使用管理風險點較多,存在違規擠占項目資金情況。
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黨組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工作不到位,一些領導干部查擺問題表面化、形式化;黨組職責定位不夠清晰,領導核心作用未充分發揮,處置歷史遺留問題不夠有力;黨建工作重視和研究不夠,意識形態工作抓而不實,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后整改措施沒有落實;干部選拔不夠嚴謹規范,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領導職位空缺較多,交流輪崗和專業人才培養不足;財經制度執行不嚴格,存在濫發津貼補貼、超標準發放薪酬、違規報銷差旅費等問題。
市海洋與漁業局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充分,存在以局長會代替黨組會問題,班子集體領導原則落實不到位;執行“三會一課”等制度隨意性較大,學習教育不夠深入,黨務工作不夠規范;選人用人把關不嚴,個別干部任用關鍵程序欠缺,干部隊伍專業化、梯隊化建設不夠,下屬單位招錄公務員不夠規范;黨組抓黨風廉政建設不夠扎實,監督管理存在漏洞;規章制度執行不嚴,存在公車使用管理松散、報銷審核不規范、行政執法處罰不到位等問題。
市供銷合作聯社黨組對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工作認識有所偏差、實施不夠及時;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到位,以主任會代替黨組會問題突出;聯社深化綜合改革工作滯慢,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歷史包袱舉措不多;黨建基礎工作薄弱,黨內政治生活不夠規范,干部隊伍沒有形成合理梯隊,后備干部斷層嚴重,個別干部選拔任用程序不規范不嚴肅;黨風廉政建設重布置輕落實,機關紀委監管教育力度不足;財經紀律和資產管理不夠規范,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跟進不夠、存在監管缺失。
潮安區古巷鎮黨委對肅清李嘉、萬慶良惡劣影響認識不到位,部分干部發言材料馬虎應付;黨委領導核心作用被淡化,黨委會長期被黨委擴大會或黨政聯席會代替,民主生活會多名班子成員對照檢查流于形式,對巡察組要求了解問題遮遮掩掩;黨委抓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思想政治學習流于形式,基層宣傳文化站所被挪用停用;基層組織建設力度不足,“三會一課”落實不到位,非公企業黨組織建設缺失較多,個別干部提拔程序欠缺;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對農村“三資”監管缺失,財務管理、物資采購不夠規范;精準扶貧和“掃黑除惡”工作開展存在不落實、不到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