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潮州市潮安區監察委員會對潮州市潮安區運輸總公司原總經理莫勝榮涉嫌嚴重職務違法問題進行監察調查。
經查,莫勝榮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將私人車輛費用在潮安區運輸總公司報銷,違規經商辦企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涉嫌貪污罪、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
莫勝榮身為行政機關任命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并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潮安區監委委務會議研究決定,取消莫勝榮退休待遇;收繳其違規違法所得;將莫勝榮涉嫌貪污、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等犯罪問題及涉及資金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潮安區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