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潮州市儲備糧管理中心黨支部書記王鎮群,在任市儲備糧管理中心主任期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在任市儲備糧管理中心主任,兼任市糧食總公司總經理期間,直接主管2家單位的財務工作,對單位收受回扣行為應負主要責任。
王鎮群身為中共黨員,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審議決定,給予王鎮群開除黨籍處分,候司法機關處理后再按規定落實其退休待遇;對涉案款項依紀依規進行處理;其涉嫌犯罪的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