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饒平縣饒洋中學原黨支部書記、校長詹清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較大。
詹清流身為中共黨員,違反黨的紀律,情節嚴重,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縣紀委常委會審議,決定給予詹清流開除黨籍處分;由饒平縣教育局給予相應的處分;對涉案款項依紀依規進行處理。其涉嫌犯罪的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