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 打造廉潔高效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 翁鎮深
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潮州時指出:“潮州文化具有鮮明的地域特色,是嶺南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中華文化的重要支脈。”潮州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悠久、底蘊深厚,是潮州市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的優勢所在。潮州傳統文化蘊涵著豐富的廉政思想和德治心得,比如,在潮州,“韓愈現象”和“崇韓文化”成為獨特的人文景觀。韓愈作為著名的文學家、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治潮八月,延師興學、驅鱷除害等,為民眾做了許多好事,受到歷代的景仰,成為后世的標榜。韓愈的事跡在潮州家喻戶曉,其公正公平理念體現了民本思想,清正廉潔品行體現了自律精神,高效勤勉辦事體現了務實精神。
潮州有著光榮的革命傳統,具有豐富的紅色資源,經挖掘整理,全市有革命遺址440處,其中重點革命遺址156處。潮州紅色文化在全國影響力頗大,從事件上講,像潮州七日紅、茂芝會議等都是在中共黨史上具有重要影響力的事件;從人物上講,周恩來、朱德等老一輩革命家,黨和國家領導人同潮州有深遠的淵源;潮州紅色名人如左翼文化運動潮州六杰等在全國也很有影響力。這些豐富的紅色文化生動詮釋著一代代共產黨人堅守初心使命的信念,永葆清正廉潔的理念。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帶頭落實關于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的意見,從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黨性覺悟,增強拒腐抗變能力。”我國古代的廉潔文化多被等同為“清官文化”,即無論是君主帝王,還是學者大眾,都提倡官員要清廉公正,秉公無私。而新時代廉潔文化,是以廉潔為核心、以文化為載體、以培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內容的文化,被賦予了更豐富的理念和內涵。今年2月份,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的意見》,指出“加強新時代廉潔文化建設,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同向發力,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以理想信念強基固本,以先進文化啟智潤心,以高尚道德砥礪品格,懲治震懾、制度約束、提高覺悟一體發力,推動廉潔文化建設實起來、強起來,不斷實現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會清朗。”
廉潔文化建設與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相得益彰。孟子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說的是任何從德或法的單一角度來理政都是不可取的。因此廉潔文化建設必須以法治作為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面臨新任務和新要求,我們黨以樹立崇廉尚潔、風清氣正的廉潔文化生態為目標,不斷豐富廉潔文化建設理念和內涵,秉持法治精神,把全面推進依法治國作為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的戰略任務。可以看到,在新時代,具有廉潔文化和法治建設緊密結合的新的時代特色,廉潔文化建設必須走法治道路,法治精神是其靈魂;同時,廉潔文化可以滋養法治精神,為法治社會建設奠定文化基石,夯實道德底蘊。
好的營商環境就是一座城市的生命力、生產力、競爭力。反之則是城市發展的絆腳石、絆馬索、攔路虎。曾在歷史上引領風騷的潮州,在當下的發展大潮中,卻長期處在相對落后的地位。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原因,便是營商環境差。營商環境差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潮州是一個典型的人情社會,這種重關系、重人情的“熟人社會”文化,不僅破壞了潮州的社會風氣,也損害了廉潔文化建設的基礎。在潮州,“辦事找人”已成為常態,小到吃一頓牛肉、寄一件快遞,都要找熟人才心安理得,也才能得到更好的服務,更遑論各種依托權力下的事務。這種重關系、重人情的“熟人社會”文化在潮州已根深蒂固,“熟人社會”事實上是圈子利益、小單位利益,勢必影響公平、公正,已成為潮州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的“絆腳石”。不從思想觀念上鏟除這一弊端,不把政治生態優起來,不把法治思想立起來,不把服務態度擺出來,潮州是不可能從根本上優化營商環境的。
目前,我市正全面打響“干部思想作風轉變”戰役,解放思想,優化營商環境,要從根源找問題,從觀念上求突破。于潮州而言,優化營商環境就是一場革故鼎新、破舊立新、持續接力的革命,首要破解的就是“熟人社會”的桎梏。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打造好法治化營商環境,才能破解“熟人社會”的桎梏,才能更好地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我們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以廉潔沃土涵養法治精神,以法治之手正風肅紀反腐,以法治之光守護公平正義,利用法治這把利劍破除潮州“熟人社會”桎梏,揚清風、樹正氣,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助力打造廉潔高效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文化而潤其內,養德以固其本。結合司法行政工作職能,筆者認為,我們要認真總結好韓愈“廉政、勤政、善政”的現代借鑒意義,將廉潔文化建設與我市法治建設有機地統一起來,在“六聚焦六提升”上下功夫,為打好“三大戰役”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一是聚焦制度建設抓提升。加快出臺《潮州市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意見》的配套制度和評價體系,完善市場主體參與營商環境法規政策的制定機制和監督機制,切實保障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在制度建設中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著力消除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制度障礙,為企業發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堅決落實國務院和我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堅持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的作用,為政府依法科學決策、防范法律風險保駕護航。
二是聚焦“關鍵少數”抓提升。充分發揮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的作用,以落實《潮州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任務清單》等制度為抓手,推動各級黨政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將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納入法治政府建設全面督察和法治建設績效考核內容,以行政環境的優化帶動法治環境、營商環境的不斷改善,讓廣大鄉賢吃下“定心丸”,放心回鄉投資置業。
三是聚焦規范執法抓提升。加大對侵犯企業知識產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破壞生產經營等侵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領域的執法司法監督力度,規范權力運行,切實打破各種各樣的“卷簾門”“玻璃門”“旋轉門”,打造各類市場主體發展的公平競爭環境。充分落實執法信息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及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三項制度”,加快推進行政執法“兩平臺”在鎮街的普及應用,加快建立落實常態化案卷評查和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建立三級評查隊伍,加強行政執法人員和執法監督人員培訓,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四是聚焦法律服務抓提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公共法律服務生態圈,推出更多優化營商環境的法律服務產品和項目,創新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模式。大力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積極搭建和創新涉外法律服務平臺,為護航民企走出去參與一帶一路、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涉外貿易等提供法律保障。加強律師隊伍涉外法律服務業務培訓,提高涉外法律服務水平,推動我市涉外法律服務取得新突破。
五是聚焦維護穩定抓提升。加大社會治理力度,健全并運用好人民調解“后半篇文章”工作機制,深入開展基層矛盾糾紛大排查、大化解專項行動,打造好居民議事廳、訴前調解中心等特色品牌,努力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完善預防性法律制度,用好“復盤”這個重要手段,加強矛盾糾紛化解后的綜合分析評估,推進矛盾糾紛類案同處、源頭治理,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
六是聚焦法治宣傳抓提升。積極推進潮州廉潔文化與法治文化的相互滲透、有機融合,實現廉潔文化與法治文化建設雙促進、雙提升。進一步推進《民法典》的普及運用,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推動各級各部門帶頭尊法守法用法,積極引導企業經營主體和廣大人民群眾養成遇事找法、辦事依法、解決問題靠法的行為習慣,進一步破除潮州人情社會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