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潮州市潮安區庵埠鎮中心學校原校長林少武違反組織紀律,擅自離崗;違反廉潔紀律,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犯罪。
經潮州市潮安區紀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林少武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違法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