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查,潮州市委原委員、市發改局原黨組書記、原局長鄭國浩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禮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鄭國浩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涉嫌犯罪。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審議并報市委、市政府批準,決定給予鄭國浩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