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統一部署,2020年7月16日至8月21日,市委第一巡察組對中共饒平縣人民法院黨組進行了巡察。2020年10月21日,巡察組向中共饒平縣人民法院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根據《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等有關規定,現將巡察整改階段性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把巡察整改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抓手,統一思想認識,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立即召開黨組會,嚴格對照市委第一巡察組反饋的意見和建議,提出全面整改方向,堅持問題導向,對賬銷號,確保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成立院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院黨組書記擔任組長,分管黨建黨組成員任副組長,其他黨組成員任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政治部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成員從政工黨務、綜合辦公、審判管理、宣傳、立案等部門抽調業務骨干組成,負責巡察整改的日常工作。
圍繞巡察組反饋意見和建議,梳理出五大方面67個具體問題,研究具體措施,對整改清單多次修改完善。制定《中共饒平縣人民法院黨組關于落實市委第一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和《中共饒平縣人民法院黨組落實市委第一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清單》,逐項明確責任領導、責任部門、責任人和整改期限,并以黨內文件形式下發執行,同時召開全院動員會,對整改工作全面動員,推進整改工作有序進行。
召開黨組會,制定《饒平縣人民法院2020年度領導干部民主生活會暨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工作方案》。民主生活會召開前,通過班子成員主題學習研討,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的談心談話,發放征求意見信,深刻查找原因寫好剖析材料等,做好前期充分的準備。2021年2月1日召開民主生活會,各班子成員積極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達到了堅持真理、修正錯誤,增進團結、振奮精神的目的。
第一方面問題,思想政治建設力度偏弱,貫徹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存差距
1.針對落實第一議題制度不到位的問題。立行立改,院黨組(擴大)會議認真落實第一議題制度,各班子成員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黨史等內容,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2.針對政治理論學習不夠重視的問題。一是抓實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工作,完善學習制度和年度學習計劃。制定并落實《中共饒平縣人民法院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制度》,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學習,對照2020年度學習計劃和中央、省委、市委、縣委的有關會議精神及時、認真組織學習宣傳貫徹,在學習的基礎上上好黨課,發揮帶頭示范作用。二是加大反面警示教育力度,通報心得體會抄襲問題,強化反面警示作用和紀律要求,轉變個別黨員干部的懈怠、僥幸心理,堅決杜絕心得體會抄襲問題。三是各黨支部對黨員加強日常學習教育,組織黨員、入黨積極分子注冊使用學習強國、黨建云,組織干部參加《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三卷)專題培訓班、宣講輔導班和學習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大會,組織科級干部參加專題培訓班。各黨支部按照《饒平縣人民法院關于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和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的工作方案》,細化學習安排,按計劃推進,學習效果明顯提升。在隊伍教育整頓和黨史學習教育中,組織干警每日學習,學習氛圍濃厚。四是開展“大學習、深調研、真落實”活動,結合專題學習活動,院黨組書記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出席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和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開展專題為“構建訴前聯調機制,提升社會治理能力水平”的調研,對調研發現問題立即落實解決措施,在各基層法庭所在鎮和海山鎮成立饒平縣訴前調解(和解)中心工作室,推進訴前調解(和解)工作更高效率、更便民。
3.針對學習研討流于形式的問題。一是各黨支部嚴格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和主題黨日制度。組織學習《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三卷)、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習近平總書記出席深圳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和視察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習近平《論中國共產黨歷史》等內容,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落到實際行動上。二是對有關黨支部書記通報批評并責令檢討。召開黨總支擴大會暨黨務培訓會,就巡察反饋有關問題進行通報,點名批評并責令有關黨支部書記書面檢討,各黨支部書記認領問題并作深刻反思。三是開展政治輪訓。組織干警學習黨內規定并交流,隊伍教育整頓和黨史學習教育中,全體黨員干部認真撰寫心得體會。
4.針對黨支部的專題組織生活會質量不高的問題。一是對基層黨支部書記和黨務工作者組織開展培訓,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鼓勵組織生活內容和形式創新。組織參加黨務工作者培訓班。召開黨總支擴大會暨黨務培訓會,對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等問題進行交流。二是明確組織生活會的要求,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直面問題,立行立改,推動工作更好落實。各黨支部在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和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專題組織生活會和2020年度組織生活會中,能夠按規定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5.針對調查研究與實際工作結合不夠緊密的問題。一是開展調研活動,收集真想法,發現真問題,用調研活動推動法院工作進展。院黨組書記結合饒平法院執行工作進行調研,針對巡察提出的問題和自查中發現的問題,繼續加強調研,對存在問題查找原因提出工作建議和解決措施,推動問題進一步解決。二是院領導結合隊伍教育整頓,多次下基層調研指導工作。
6.針對檢視問題不夠深刻的問題。一是把深刻檢視問題貫徹到日常工作,在整改過程中舉一反三,發現問題、檢視問題。巡察整改過程中,各責任領導、責任部門對巡察反饋問題進一步查找原因,對黨建、財務、業務等工作進行自查,加強調研,征求意見建議,查找問題并及時解決。二是把深刻檢視問題貫徹到專題活動中,鞏固主題教育成果。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中,院黨組、各班子成員認真檢視存在問題,深入剖析存在問題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7.針對黨組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要性認識不夠的問題。一是完善意識形態工作制度。制定《中共饒平縣人民法院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確保制度更新,責任細化。二是加強中心組對意識形態方面的學習,強化黨組書記和其他班子成員抓好意識形態工作的責任,推動意識形態工作更好更細落實。召開黨組擴大會意識形態專題會議。三是及時向上級匯報重大工作,按要求報送工作總結。
8.針對新媒體工作配備在崗人員不足,基層法庭宣傳陣地建設不到位的問題。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加強宣傳工作的管理,加強宣傳隊伍建設。制定《饒平縣人民法院宣傳工作的若干規定》《饒平縣人民法院新媒體平臺操作實施細則》《饒平縣人民法院關于加強網評員管理的規定》等管理規定,加強各部門對宣傳工作的重視及配合,加強對微信公眾號、官網微博的管理,對發布內容嚴格把關,積極推送民法典宣傳、掃黑除惡、隊伍教育整頓、黨史學習教育等信息。二是完善宣傳硬件設施,更新院部及各基層法庭的宣傳欄,充分發揮各基層法庭對群眾的宣傳作用。三是充分發揮基層法庭宣傳作用,認真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深入鄉村普法宣傳,解答當地群眾的法律咨詢。
9.針對在疫情防控期間院黨組沒有妥善解決協助隔離工作干警食宿的問題。存在問題已完成整改,并繼續做好防控有關后勤保障工作,嚴格落實有關防控措施,抓細抓實各項防控工作。
10.針對疫情防控期間輿情發生后院黨組對有關事項議而不決的問題。一是加強內部信息公開,對疫情有關事項及時向法院干警公開通報,防止類似情況再發生。二是自查黨組會議,有關干警食宿問題嚴格按照黨組決議執行。
11.針對院黨組教育引導干警參與專項斗爭作用不強的問題。一是提升政治敏感性和專項斗爭認識度,組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掃黑除惡重要指示精神及黨中央決策部署。二是加強掃黑除惡工作,完成收官戰。召開院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推進會,對掃黑除惡案件、宣傳、線索、行業清源等工作進行部署,2020年底完成涉黑惡案件審判工作,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順利收官。三是持續推進掃黑除惡常態化宣傳,在普法活動中發放掃黑除惡宣傳手冊,繼續營造氛圍。
12.針對宣傳發動時效性和針對性不強的問題。加強線上線下對掃黑除惡的宣傳力度,在院微信公眾號加大宣傳掃黑除惡信息、案例,在法院大屏幕滾動宣傳標語,制作掃黑除惡宣傳牌,積極宣傳轉發有關信息。邀請電視臺對涉黑惡案件宣判進行報道,擴大掃黑除惡宣傳面,使群眾及時知曉有關信息。
13.針對摸排線索不夠積極主動,方法單一、質量不高、成案率低的問題。各部門積極配合我院掃黑辦工作,拓寬線索發現渠道,繼續通過加強電話、舉報信箱、接待來訪人員等方式開展線索摸排,定期報送線索。
14.針對財產判處與打擊戰果不匹配,未能形成較好的法紀效果和社會效果的問題。一是暢通涉黑涉惡案件移送執行的通道,對審理的涉黑惡案件判決生效后立即將相關財產刑移送執行,做到當日生效、當日移送、當日立案、當日執行,確保打財斷血效果。二是對涉黑惡案件積極適用財產刑,應判盡判。三是對涉黑惡案件進一步加強執行力度,確保判決與執行統一,涉黑惡執行案件全部執結。
15.針對院黨組落實省法院工作部署推進不力,與省法院的要求差距大的問題。積極落實省法院工作部署,科學編制預算,將信息化建設項目作為重點項目。在編制2021年預算時,已優先考慮訴訟服務中心、訴訟檔案電子化等重點項目,同時細化完善項目方案,積極向上級爭取資金支持,爭取早日啟動并完成各重點項目建設。
第二方面問題,黨組凝聚力戰斗力號召力不強,駕馭審判執行工作乏力
16.針對黨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的領導作用未充分發揮,部分事項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問題。加強院黨組的領導核心作用,嚴格黨組會議記錄人責任,完整、如實記錄每一次會議內容。嚴格執行黨組決議,確保有議有決有落實,對決而不行的問題落實整改。
17.針對議事決策機制執行不嚴的問題。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明確院黨組職責定位、組織原則和議事決策規定。院黨組嚴格執行黨組工作條例和本院黨組工作規則、“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制度實施辦法等,不折不扣、完完全全落實“三重一大”、民主集中制等制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管黨的責任。議事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末位表態制,嚴格實行回避制度,遵守保密紀律。嚴格審核把關議題,一些上級臨時通知、時間緊、任務重的事項按要求緊急召開黨組會議傳達并部署工作。
18.針對黨組議事能力不高,對有關政策的學習理解不夠,領會運用不準,部分決議事項落實難的問題。通過黨組會議和中心組集中學習、個人自學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政策法規及各項規章制度,及時傳達學習上級文件,掌握最新規定。堅持議題制度,議題由黨組書記嚴格把關,重大事項充分醞釀,事先將議題通知各班子成員,各班子成員事先做好研究,在深思熟慮的基礎上做好發言準備。會上針對重點事項重點環節發表意見,確保議事科學、迅速、有效。
19.針對院領導班子被指出不團結的問題。加強談心談話,對院班子成員明確責任,院黨組書記落實一把手責任,其他班子成員擺正自己的位置,對自己分管的工作服從大局、主動擔當。在黨組會議明確原則,在民主生活會、日常談心談話中加強交流,達成共識。制定《饒平縣人民法院關于建立領導干部全覆蓋談心談話工作制度的實施辦法》,認真開展談心談話。在班子成員分工調整后及時開展談心談話,齊心協力共同配合工作。
20.針對近三年一審判決改判發回重審案件數呈逐年增多趨勢的問題。班子成員帶頭辦案,各審判團隊加強日常監管,狠抓案件質量,確保案件上訴率、發回重審改判率下降。各業務部門在提高結案率的同時,不斷提升案件質量,2020年、2021年第一季度,饒平法院一審判決案件改判發回重審率、刑事審判案件上訴率和發回重審改判率均大幅度下降。
21.針對刑事審判罰不當其罪的問題。一是對相關案件開展評查,由案件主辦人自查和評查人員進行評查,并提出整改要求。根據整改要求,辦案法官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學習,進一步提高認定事實和證據及準確適用法律的能力。二是對生態環保領域案件加大與有關部門溝通,推進認罪認罰,精準量刑,嚴格適用非監禁刑,判前主動與有關部門聯系并聽取意見,量刑時側重考查被告人、涉案單位事后補救、生態修復情況。
22.針對重實體輕程序,損害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問題。對相關案件開展評查,并提出整改意見。辦案人員根據要求落實整改,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案件審判的整體質量。
23.針對適用法律不當的問題。對相關案件開展評查,并提出整改意見。根據整改要求,辦案法官提高政治站位,加強學習,進一步提高認定事實和證據及準確適用法律的能力,對案件出現的難點、疑點問題,積極請示匯報,確保案件裁判標準統一。
24.針對院黨組在“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中主動攻堅意識不強,聯動推進、規范執行、強制執行等明顯存在不足的問題。一是落實聯席會議制度,主動匯報,加強溝通,提高執行質效。二是加強執行工作,對省法院目標要求持續落實整改,確保執行工作取得進展。狠抓執行清案工作,開展“南粵執行風暴2020”“雷霆行動”“六穩六保”等專項活動,確保結案率、實際執行率、到位率、終本合格率等重點指標達標,防止節點超期問題,依法適用各種強制執行措施。繼續堅持問題導向,對存在的質效指標和綜合管理指標低的問題繼續抓整改,相關指標均有了提升。
25.針對審判委員會委員結構不合理的問題。調整審判委員會人員結構、組成,目前我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均為入額法官且人數為單數,符合規定。今后將嚴格按照規定,及時調整審委委員,確保人員結構合理。
26.針對審委會會議記錄不規范,發言順序不符合規定,且沒有形成審委會《會議紀要》的問題。確定審委會委員發言順序,并根據人員調整情況及時調整發言順序;落實專人負責記錄,規范審委會會議記錄格式、內容和關鍵要素,按規定形成會議紀要。
27.針對未能落實“四排定”制度的問題。統一實施案件“四排定”制度,統籌案件分配,合理分流案源,確保收結案良性循環。院部刑事、民商事案件統一由立案庭立案,在決定立案的同時,排定主審法官及合議庭成員、排定跟案書記員、排定開庭審理時間、排定審判法庭。
28.針對沒有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的問題。一是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度,加強網上立案工作。印發《關于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的通知》,確保立案工作特別是網上立案有序開展。二是對網上立案情況進行督察,對網上立案審查不及時的發出督察建議書,均按照要求第一時間整改并報告。目前我院沒有存在網上立案超期未審查的情況。
29.針對執行人員沒有按照崗位職責履職盡責的問題。一是強化責任,要求執行人員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落實執行員承辦案件制度,執行員嚴格自主辦案,對案件實體、程序、有關法律文書嚴格把關。執行局負責人認真履行簽發前的核稿職責,為文書的準確性、規范性負責。二是對有關人員談話提醒。三是就書記員辦案問題向有關部門作情況說明。
30.針對沒有嚴格落實合議庭回避制度的問題。一是對相關案件進行評查,由案件主辦人自查和評查人員評查,并由審委會討論并達成一致意見,提出整改意見。二是對有關人員談話提醒并落實整改。三是嚴格執行合議庭回避制度,要求各業務部門對合議庭成員嚴格登記,及時變更系統合議庭成員,確保系統與紙質一致,對以往合議庭成員組成排查,對當事人的回避申請積極主動審查。
第三方面問題,司法為民觀念淡薄,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不嚴格
31.針對司法公開基礎設施不完善的問題。積極上報項目預算,在編制2021年年預算時,優先考慮刑事審判庭改造重點項目,細化完善項目方案,積極向上級爭取資金支持,爭取早日啟動并完成改造。
32.針對未能完成年度庭審直播任務的問題。班子成員帶頭落實,要求各審判團隊除法律規定不宜庭審直播的案件外,其他一律庭審直播,確保完成年度任務。印發《關于嚴格執行司法公開制度工作的通知》,各審判團隊認真落實,我院2020年庭審直播969件,完成上級法院下達的指標。
33.針對庭審同步錄音錄像比例低的問題。一是班子成員帶頭落實,各審判團隊對案件審判同步錄音錄像。印發《關于嚴格執行司法公開制度工作的通知》,各審判團隊認真落實,事先在系統錄入信息,進行同步錄音錄像,將光碟隨案歸檔,2020年同步錄音錄像1158件。二是加強技術支持,做好維修電腦、網絡等信息設備問題,確保錄音錄像工作順利進行。
34.針對實體處理不當的問題。一是對相關辦案人員談話提醒,強調辦案紀律,提高執行規范化,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案。相關案件主辦人對該案自查,組織也進行復查,相關案件已被確認不存在程序問題、不存在違法處理現象。分管領導對案件主辦人談話提醒,要求舉一反三,認真自查,需整改的立即整改,提高執行規范化,合理適用懲戒措施。二是自查有無類似案件,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經自查,目前無類似案件,執行人員嚴格按照規定執行。
35.針對適用懲戒措施不當的問題。一是對案件采取補救措施,層報最高院改正。二是提高執行規范化,合理適用懲戒措施。經自查,2017年以來適用懲戒措施沒有其他不當的情況。三是對案件主辦人談話提醒,強調辦案紀律,責令案件主辦人作出檢討。
36.針對案款追收、清退不及時的問題。一是把未在規定時間內收取的訴訟費、罰沒款整理匯總,要求審判執行部門按文件規定進行追收。二是要求各部門逐筆清理,逐步推進退費工作。各業務部門逐筆清理,按規定通知當事人申請退費,逐筆落實具體整改措施。三是把訴訟費收繳和退還中出現的問題作為隊伍教育整頓中頑瘴痼疾整治一個內容。
37.針對財政預算撥款資金使用進度緩慢的問題。自查財政資金使用進度,2019年6月后至今均達標。2020年財政資金使用進度達到98.32%;2021年第一季度在全省財政資金支出進度排名第十名,2016年人財物統管后首次進入前十名。
38.針對警示教育效果不佳的問題。一是對有關問題落實整改,不再出現此類情況。二是繼續抓好談心談話工作,注重事前談話,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事后談話提醒重點強調補救措施和震懾效果,對巡察中出現的具體案件問題由分管領導或者部門負責人進行談話,不再出現重復談話的情況。三是加強內部督察并實名通報,強化警示效果。
39.針對重指標輕效果的問題。一是加強具體案件的執行工作,加大執行力度,確保執行到位。案件主辦人對該案自查,該案的相關利益當事人已經達成執行和解協議,拍賣款項全部發放完畢,終結執行。二是對案件主辦人談話提醒。分管領導對案件主辦人談話提醒,要求舉一反三,認真自查,需整改的立即整改,提高執行規范化,嚴格按照程序辦事,杜絕片面追求辦案率。
40.針對部分干警責任意識不強、工作作風不實的問題。一是對案件進行整改。印發《關于落實案卷整改的通知》,已對裝訂錯誤的案卷整改到位。二是加強作風建設,強化責任落實。開展工作作風專項問題整改,對2017年以來的案卷全面自查。各團隊經自查,個別案件存在文書漏訂、漏簽名、沒有加蓋庭章、沒有張貼結算單等問題,已完成整改。三是做好對接工作,加強對案卷的審核工作和歸檔工作,學習檔案法等法律法規,掌握案卷裝訂、歸檔要求,確保檔案的完整性、準確性。
41.針對差旅伙食補貼報銷不規范的問題。一是整理匯總名單,對有關款項全部追收到位。二是嚴格差旅費報銷管理,杜絕此類現象再次發生。財務人員認真核對每一筆差旅報銷,確認出差審批表、差旅費報銷單和食堂用餐情況相一致的情況下才予以發放差旅伙食補貼。
42.針對食堂報餐管理不嚴格的問題。加強食堂報餐管理,防止浪費。已通知全院干警今后出現非公務性有報餐無就餐情況,費用由就餐人員承擔,杜絕浪費糧食,提倡厲行節約、反對浪費。集中加班期間嚴格報餐制度,由各部門上報人數匯總綜合辦,核對實際用餐人數,防止有報餐無就餐。
第四方面問題,基層組織建設短板凸現,組織人事工作有差距
43.針對黨組研究部署黨建工作不到位的問題。一是召開黨組擴大會黨建專題會議,部署有關黨建工作。二是印發《關于做好黨(總)支部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工作的通知》,召開述職會聽取黨總支、各黨支部2020年度的黨建述職報告。
44.針對黨組對“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的理念樹得不牢,輕黨建現象突出的問題。一是圍繞黨的中心工作任務抓黨建。黨組會議對黨建問題進行研究,院班子成員在談心談話中要求各分管部門抓好黨建工作。二是自覺落實雙重組織生活。院班子成員均能夠自覺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對黨支部工作加強指導、督促。
45.針對推進“兩學一做”制度化常態化不扎實,黨組傳達學習貫徹上級黨建工作部署不及時的問題。一是加強文件傳閱工作。綜合辦公室及時將文件送領導批示,確保及時傳達部署相關工作,對內容明確時間緊的文件及時發到具體部門,按時完成各項上報工作。二是抓好黨支部規范化建設。根據省法院黨組有關法院黨支部規范化建設的文件,借升格黨委和支部改選工作,向上級黨委請示對法庭黨支部進行聯合設立,已獲得批復同意。
46.針對黨組對基層黨組織建設重視不夠的問題。向上級黨委請示,根據規定設立機關黨委和調整部分黨支部,保證黨的組織建立健全。我院已獲得上級黨委同意設立機關黨委和支部改選,并成立黨委選舉籌備領導小組,按照流程逐步做好黨委選舉和支部改選工作,確保黨組織健全、黨支部設置合理。
47.針對黨組織換屆選舉不規范的問題。在黨總支擴大會暨黨務培訓會上組織學習《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條例》,明確選舉規程,強調選舉紀律,為升格黨委及支部選舉做好有關工作準備。
48.針對“三會一課”制度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一是組織培訓,強化各黨支部書記主體意識,按要求落實“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等制度,同時對各黨支部組織生活統一使用《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會議記錄本》和《黨支部工作手冊》記錄。二是對各黨支部組織生活情況開展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在全院范圍內公布。
49.針對黨員管理不到位的問題。一是尋找相關黨員黨籍材料并送至工作地黨支部,將黨員黨組織關系轉移到當地黨支部。二是對黨員黨籍材料嚴格把關,按照《中國共產黨黨員教育管理工作條例》做好黨籍和黨員組織關系管理,認真做好黨員的組織關系轉接。
50.針對隊伍建設缺乏統籌規劃的問題。一是做好內設機構領導的任免工作。根據中層領導干部綜合表現,結合審判部門副庭長員額限制,對內設機構正副職請示調整、任命。二是加強領導隊伍建設。根據領導干部空缺,請示縣委提拔使用干部。三是加強提拔優秀年輕干部。
51.針對選人用人不夠嚴格的問題。認真學習有關選拔政策文件,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各個環節,充分醞釀人選。嚴格按照選人用人程序,在充分醞釀人選的情況下動議,在法官和法官助理晉升、干部晉升和獎勵推優等人選的溝通上達成一致意見,確保人事討論一致。
52.針對干部推薦考察工作不到位的問題。嚴格按照程序開展干部推薦考察工作。根據權限設置,在三級法官助理晉升中,嚴格按照程序,做實做細干部推薦考察工作,并落實全程紀實工作,填寫紀實表。
53.針對違規設置黨組秘書的問題。由專人負責記錄黨組會議。黨組秘書非實質性職位,黨組會議決議不再設黨組秘書,改為指定專人負責記錄黨組會議。
54.針對檔案管理、審核不規范的問題。一是嚴格落實人事檔案保管規定。已經設置專門的柜子放置檔案管理人員的檔案,并將鑰匙交政治部副主任保管,確保檔案管理人員無法接觸自己的干部人事檔案。二是對干部人事檔案做到應審盡審,干部信息認定準確無誤。嚴格做好檔案審核工作,黨組會決議按照縣委組織部標準認定干部“三齡二歷一身份”,并對信息認定不規范的重新認定。三是做好新錄用公務員的檔案審核工作,及時完成新錄用公務員檔案專項審核工作。
55.針對干警因私出國(境)沒有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的問題。嚴格執行干警因私出國(境)審批手續。制發出國(境)審批單,要求出國(境)前申請,入國(境)后及時將證件上交至政治部保管。2020年至今尚未有干警出國(境)。
56.針對排查和完善廉政風險點、防控措施不及時的問題。完善制度,強化廉政風險防控。開展崗位廉政風險點自查、排查工作,制定《饒平縣人民法院廉政風險點、風險等級及防控措施匯編手冊》。
57.針對人民陪審員管理規定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一是建立制度,加強對人民陪審員的管理,制定《饒平縣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管理辦法(試行)》,加強參審管理,由政治部負責統計匯總。2020年人民陪審員共41名陪審員陪審案件1250宗,陪審工作逐步均衡。二是組織開展人民陪審員培訓,制定《2020年第四季度人民陪審員培訓工作方案》《2021年度人民陪審員培訓工作方案》,組織人民陪審員培訓。三是落實人民陪審員考核制度,制定《人民陪審員年度考核工作方案》,組織2020年度考核。
58.針對未執行搖珠選定司法委托評估機構制度的問題。嚴格執行搖珠選定司法委托評估機構制度,研究切實合規可行的執行途徑。巡察反饋后,認真執行搖珠選定司法委托評估機構制度,書面通知司法評估公司到場參加搖珠。嚴格按照要求由評估機構代表參加組成搖珠小組,搖珠結果由司法委托室書面通知業務庭,由業務庭通知當事人。
59.針對國有資產流失的問題。加強思想工作,多番上門與欠款人加強思想溝通,欠款已全部追回。
60.針對收付往來賬款長期掛賬的問題。一是逐筆逐項清理并落實具體整改措施。二是多方途徑尋找相關人員下落,待找到后向其追討欠款。三是積極清理長期掛賬問題。
61.針對內控制度缺失的問題。一是嚴格入賬程序,嚴格審查發票。逐筆清理說明原因,今后杜絕此類現象發生。二是追收回有關資金。三是已聯系專業咨詢公司,通過購買服務方式,正在制定相關內控制度。
62.針對報銷手續不完備的問題。一是嚴格規范報銷手續,規范發票管理,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予報銷。二是嚴格公務接待手續,落實無公函不予接待規定,對之前我院公務接待費用沒有函件均已補充。三是規范公務用車清洗保潔工作。已取消固定洗車費無限次數洗車,進行按次數洗車付費,采取領票洗車方式,任何人不得用公票洗私車。
63.針對違規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節日補貼的問題。嚴格遵守規定,杜絕違規發放津補貼,有關問題已整改落實。
64.針對違反規定向臨聘人員發放經濟補償的問題。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完善有關工作。認真學習研究勞動法規定,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聘用人員,確保合法合規認真徹底執行勞動法。經自查,向3名臨聘人員支付經濟補償,是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同時參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65.針對政府采購程序執行不到位的問題。一是進行自查,對沒有按規定進行政府采購的情況列明清單,并嚴格落實整改。二是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程序。
66.針對部分固定資產購置后閑置,部分設備不屬于當年采購需求的問題。一是自查閑置設備,及時更換老舊設備。二是嚴格按照需求采購設備。采購提前了解院內需求以及庫存情況,各部門及時報送需求,制定更加切實可行的采購計劃并落實采購及時分配。
67.針對固定資產報廢未處置的問題。一是自查不可用或達到報廢期限固定資產完成固定資產,按照程序聯系評估公司進行評估,經院黨組會議同意對該批固定資產拍賣,拍賣所得已按程序上繳國庫。二是嚴格落實規定。已組織業務人員學習新的規定,做到定期定額、依法依規落實固定資產報廢程序。
接下來,法院黨組將強化主體責任,圍繞市委巡察組提出的反饋意見,進一步推進整改措施,鞏固整改成果。
一是加強思想政治建設,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決策部署,切實提升工作實效。
二是增強黨組凝聚力戰斗力,科學統籌疫情防控工作和審判執行工作,提高司法服務水平,努力實現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是牢固樹立司法為民理念,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堅持司法公正、為民司法,結合政法隊伍專項教育整頓,嚴厲整治慢作為、亂作為現象。
四是加強基層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建立一支高素質專業化職業化的法院干部隊伍,提高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服務水平,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電話:0768-7810116;郵政信箱:饒平縣人民法院政治部(督察室),郵政編碼:515700;電子郵箱:rpfyzgk@163.com)。也可徑向市委巡察辦反映,聯系方式:0768-2132335(接聽時間: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中共饒平縣人民法院黨組
2021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