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潮安區紀委監委對潮州市生態環境局潮安分局綜合二股原股長、四級主任科員邱崢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邱崢岳身為中共黨員、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漠,對法律毫無敬畏之心,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環境影響評價、現狀環境影響評估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錢款,數額巨大。
邱崢岳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潮安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邱崢岳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生態環境局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潮安區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