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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潮州潮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巡察整改階段性進展情況的通報
來源:潮安區紀委監委    作者:潮邑清風    發布時間:2020-08-28    點擊數:11043次

 

根據區委統一部署,區委第二巡察組于2019年8月16日至11月16日對區委編辦進行了巡察。2020年1月17日,區委第二巡察組向區委編辦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階段性進展情況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開展情況

區委編辦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巡視巡察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增強抓好巡察整改的責任感使命感。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為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要求和具體行動。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整改責任。為加強對巡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區委編辦以動真碰硬、刀刃向內的決心和行動,迅速成立了由辦主任任組長、其他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股(局)長為成員的中共潮州市潮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落實區委第二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抓好整改落實工作。同時,班子成員堅持率先垂范、帶頭整改,各股(局)主動擔當、各司其職,較好形成上下協同、整體聯動的工作格局,有力地推進整改工作的落實。

(二)制定整改方案,細化整改任務。本著“照單全收,堅決整改”的思想,區委編辦召開專題會議,對照區委第二巡察組巡察區委編辦反饋意見,認真逐條研究、反復討論,形成《中共潮州市潮安區委編辦關于落實區委第二巡察組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圍繞思想政治建設等四大方面30個具體問題的反饋意見,建立分項整改臺賬,列出問題清單,明確整改責任人、責任單位、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確保整改工作有人牽頭、整改措施有人落實,保障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三)層層示范帶動,推進整改工作。自整改工作開展以來,區委編辦多次召開專題會議,聽取巡察整改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整改落實過程中碰到的困難和問題。編辦主要領導對整改工作親自部署、親自研究、親自督辦,其他班子成員按照工作分工,抓好分管領域、分管工作的整改工作,確保整改工作遵循既定的“路線圖”和“時間表”有序快速推進。各股(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通力協作,對整改問題逐個落實責任,逐條逐項對賬銷號,確保巡察發現問題條條都整改、件件有著落。

二、巡察反饋問題的整改情況

(一)關于思想政治建設有待加強,貫徹落實重大工作任務不到位問題。

1.關于思想理論學習不夠深入全面,陣地建設有待加強問題。

(1)關于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未能做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實里走,重形式輕管理,部分黨員干部學風漂浮,學習滿足于做做樣子、裝點門面,個別黨員抄襲學習心得,甚至出現為應付檢查由他人代抄學習筆記的行為等問題。一是強化思想政治學習,重新修訂完善《中共潮州市潮安區委編辦學習制度》,制訂《區委編辦周一學習計劃》,按計劃認真組織學習黨的十九大、《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綱要》等24項重要內容,讓學習成為常態化,真正做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實里走。二是上好專題黨課,2月24日黨支部書記圍繞《增強黨性意識,發揮共產黨員在防治疫情中的先鋒模范作用》這一課題為編辦全體黨員上專題黨課,切實提高黨員干部的政治思想覺悟,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三是責令由他人代抄學習筆記的同志進行深刻檢討,并要求全體同志認真細致記好學習筆記,不斷提高學習自覺性和主動性,切實提升自身過硬本領。

(2)關于對意識形態工作重視不夠,存在“重業務輕意識形態”傾向,將意識形態工作作為軟任務來抓,專題學習開展滯后,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制訂不規范,各類管理制度沒有建立,對黨員干部進行對意識形態教育培訓較少,輿論引導乏力等問題。一是3月13日召開班子會議研究調整編辦意識形態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意識形態工作的領導。同時修改完善《中共潮州市潮安委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方案》,落實工作責任制。二是結合周一學習會加強教育培訓,于3月2日召開編辦意識形態工作專題學習研討會,增強責任意識,提高政治鑒別力;三是建立健全機構編制實名制系統、事業登記管理系統等相關管理制度。

2.關于領導班子核心引領作用發揮不充分,推進中心工作有差距問題。

(1)關于“三重一大”制度執行不嚴,2016年以來部分大額資金支出沒有經過班子會集體研究決定問題。一是充分利用班子會、支委會加強組織學習,支部書記帶頭學習,率先垂范,強化班子核心引領作用,增強黨支部的凝聚力和戰斗力。二是根據《中共潮州市潮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細則》,完善辦主任會議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事項清單,嚴格執行“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三是加強財務管理,完善審批制度,認真清理通報2016年以來部分大額資金支出情況,確保資金管理使用公開透明規范。

(2)關于推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偏慢,機關宣傳氛圍不濃烈,發動機關同志參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力度不夠問題。一是多次利用支委會、支部會、集中學習會,進一步組織學習掃黑除惡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3月2日組織全體同志簽訂“掃黑除惡”承諾書,3月16日組織掃黑除惡專題學習會,激發了大家參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在編辦的學習宣傳欄張貼宣傳標語,在編辦微信工作群中發布有關掃黑除惡知識,加強對機關工作人員的宣傳教育,營造“掃黑除惡、人人有責”的濃烈氛圍,引導編辦全體同志積極參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

(3)關于落實巡視整改不全面不深入,部分問題整改措施不具體、落實不到位,個別問題整改沒有一抓到底,個別問題敷衍整改現象突出問題。一是認真對照上級巡視反饋的問題和整改措施進行重新梳理匯總,針對整改不全面不深入、整改措施不具體、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逐項研究,扎實推進落實到位。二是把巡視整改工作與當前巡察整改工作結合起來,由班子成員按分管線條全力抓好整改任務落實,確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落實到位,一抓到底。

(二)關于黨建工作活力不足,組織建設仍需強化問題。

1.關于黨建責任制執行不到位,黨內政治生活不嚴肅問題。

(1)關于對新形勢下黨建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支委會多以學習為主,研究布置黨建工作不多,2016年以來沒有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黨建工作問題。一是定期召開支委學習會,支部委員帶頭學習,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有關黨建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切實提高對新時代黨建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二是修訂完善《區委編辦黨支部黨建工作責任制度》,明確黨支部書記為履行黨建工作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三是把黨建工作列為支委會重點議題,定期專題研究部署黨建工作,于3月4日召開支委會專題研究部署2020年區委編辦黨建工作。

(2)關于年度組織生活會形式化,有的年度只簡單學習傳達文件,各年度沒有開展批評活動,查擺問題也不深入問題。一是修訂完善《區委編辦民主生活會和黨支部組織生活會制度》。二是3月30日緊扣區委第二巡察組巡察我辦反饋意見整改落實主題召開組織生活會,查擺問題深入,開展批評到位,整改措施清晰,達到了既相互教育、相互幫助、相互警醒,又促進整改工作的效果。

(3)關于民主生活會質量不高,檢視問題避重就輕,批評和自我批評輕描淡寫問題。根據區委巡察辦《巡察整改工作有關要求》文件精神,對照區委第二巡察組巡察我辦反饋意見指出的突出問題,嚴肅黨內政治生活,于3月18日召開區委編辦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深入查擺問題及責任落實情況,深刻剖析原因,嚴肅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達到紅臉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確保巡察整改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2.關于黨員干部教育管理寬松問題。

(1)關于“政治生日”和談心談話制度落實不到位問題。個別黨員沒有過政治生日,2018年上半年以前談心談話活動沒有開展,激發黨員積極性、及時發現、糾正偏差工作有待加強問題。一是修訂完善并用好《區委編辦黨支部黨員干部談心談話制度》,為干部擰緊思想閥。二是認真落實“政治生日”黨內生活制度,于2月24日為在當季度入黨的黨員過“政治生日”,開展重溫入黨誓詞、談心談話、提意見建議、查找不足等活動。三是嚴格落實談心談話制度,結合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組織生活會,于3月中下旬組織全體黨員開展談心談話活動,將談心談話內容與思想動態、業務工作相結合,發現問題、找準問題、瞄準目標、形成機制,讓談心談話切實取得實效,進一步激勵干部擔當作為。

(2)關于黨費收繳不符合規定問題。2018年9月以前用工資代扣方式收繳黨費,不利于增強黨員意識。一是嚴格貫徹落實上級黨費收繳有關規定,修訂完善《區委編辦黨支部黨費收繳制度》。二是堅持每月每位黨員主動向黨組織繳納黨費,在黨務公開欄及時公開,接受監督,每季全額上繳區委組織部,有效增強了黨員的黨性觀念,強化支部管理。

(3)關于黨員發展工作不嚴謹問題。2017年7月6日召開支部大會吸收預備黨員,到會簽到正式黨員12名、會議記錄“發出和收回選票10張”,而檔案中原始選票11張,三者數量皆不相符。一是認真整理修訂《區委編辦發展黨員工作規范及流程》,進一步規范黨員發展程序,發展工作堅持做到認真、細致。二是針對個別工作人員在發展黨員時出現的工作疏忽的情況,于3月2日在機關會上進行批評教育,杜絕發生類似差錯疏漏現象。

3.關于選人用人工作薄弱問題。

(1)關于干部選拔任用程序執行不嚴,近年來提拔的2名干部欠缺“確定考察對象”環節,考察談話走過場,考察材料內容空話套話多,對考察干部了解不夠精準全面問題。一是結合每周一學習會,認真組織全體同志認真學習《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區委組織部印發的《中層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程》等文件,提高組工干部的業務水平。二是嚴格執行干部選拔任用相關規定,按照前期準備、民主推薦、考察、討論決定、任職的程序,于2019年12月和2020年2月選拔中層干部2批次共4名同志,充實股(局)力量,切實加強干部隊伍建設。三是在選拔任用干部的考察環節上,堅持做到嚴肅、認真,考察材料精準全面,提高工作水平。

(2)關于主要領導干部統籌協調能力不足,調動、激發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舉措不夠,主要業務股室行政機構編制股因任務重、責任大的原因從2017年1月至今未能配備股長一職問題。一是加強干部隊伍培養管理,將培養中層干部和加強后備干部的儲備,作為激發干部擔當、干事創業重要舉措。針對未及時配備行編股股長問題,根據區委組織部印發的《中層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規程》規定,嚴格要求,規范程序,擇優提拔任用股長。2019年12月20日已配備行編股股長。二是擇優調入2名年輕干部,輸入新鮮血液,推動編辦年輕干部隊伍建設,為各項工作開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障。

(三)關于作風建設抓而不實,履職不到位時有發生問題。

1.關于工作墨守成規,擔責意識欠缺問題。

(1)關于黨員干部習慣用傳統思維看問題、憑以往經驗做工作,對上級編制部門頒布政策法規貫徹落實不到位,如區委編辦多位班子成員對“對占編‘吃空餉’的單位,機構編制部門要核減相應編制”和“凡發現應該核減‘吃空餉’單位編制而未核減到位的,要相應減少該地區編制總量,收回上一級統籌使用”的政策不了解,近幾年我區各相關單位清理出來的“吃空餉”問題,區委編辦未能進行梳理分析并進行相應處置問題。一是加強與組織、人社和財政等部門的溝通協作并配合牽頭單位組織部開展專項檢查,發現一宗處理一宗。二是切實加強業務學習培訓,多層次組織編辦全體同志認真學習《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條例》和機構編制政策法規,進一步提高編辦人員理論素養和業務水平。三是根據《中央編辦關于進一步加強核減“吃空餉”單位編制工作的意見》(中央編辦發〔2015〕37號)精神,對“吃空餉”單位進行相應處置,共核減其編制2名,同時收回其空余編制17名。

(2)關于擔當意識不夠強,工作主動性不高問題。一是充分利用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的契機,積極組織過主題黨日活動,切實加強對編辦全體同志特別是班子成員的思想政治教育,樹牢大局觀念,增強擔當意識,提高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二是主動深入調研指導,不斷增強與區直部門和鄉鎮聯系。今年1月份,編辦主要領導帶隊到區退役軍人事務局、區應急管理局、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進行“回訪”,了解新設置部門運作情況;帶隊到古巷、登塘、赤鳳、文祠、歸湖等鎮聽取基層對鄉鎮體制改革意見建議,形成《關于我區“完善國家行政體制,優化政府組織結構”的基本情況、存在問題及建議》《關于深化我區鄉鎮體制改革完善基層治理體系情況匯報》和《潮州市潮安區深化鄉鎮體制改革完善基層治理實施情況》等調研報告,進一步提高為編委會出謀劃策能力。三是改進工作方法,轉變工作作風,增強責任擔當。今年2月,針對區紀委監委、區委辦、區委統戰部、區教育局、區自然資源局等部門機構編制運作遇到的新問題,我辦及時主動與各相關部門進行積極溝通,提出機構編制調整方案,及時為編委會提出擬辦意見,發揮了編辦綜合協調和參謀助手作用。

2.關于工作作風不實,日常管理混亂問題。

(1)關于落實巡視整改和學習十九大精神調研工作弄虛作假,多場調研用同一天不同角度的扶貧相片冒充,相片中人員“冬著短袖,夏披棉襖”著裝與調研季節完全不符,馬虎應付跡象明顯問題。一是對個別在工作中馬虎應付的同志進行批評教育。二是今年2月以來,結合鄉鎮體制改革、事業單位改革等工作,先后組織深入基層調查研究10多次,同時深入金石鎮指導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掛勾企業復工復產工作,改進工作作風,提高服務水平。

(2)關于“三密”文件管理混亂,保密紀律執行不嚴。沒有定期清退“三密”文件,多份密件去向不明,出現使用互聯網電腦處理保密業務、秘密級文件作為平級文件的附件等低級錯誤,文件標密隨意,保密常規知識極其缺乏,失泄密風險大問題。一是認真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有關政策文件,完善《區委編辦機要保密工作規定》,加強管理,增強保密意識。二是全面整理2019年以來所有歸檔文件資料,對“三密”文件逐件較核無誤,于3月23日前全部退回。今后每季度定期清退“三密”文件,切實加強保密工作。三是于3月13日召開班子會議,落實保密工作專人負責,要求嚴格按照保密工作有關要求規范管理好文件資料及辦公設備。

(3)關于出(國)境證件集中保管沒有登記造冊,對單位新進人員登記備案不及時,領導干部出國申請、備案資料存檔不齊全問題。一是強化信息備案,報送區委組織部和出入境管理部門備案,對新進單位的2位同志進行了登記備案;建立領導干部出國申請臺賬,做好備案資料存檔相關工作。二是根據單位實際,制定印發《潮安區委編辦干部職工因公和因私出入境證件管理規定》,同時強化證照管理,將證件統一收繳、集中保管,確保資料齊全。三是及時將登記備案人員的工作調動、崗位調整、退休等情況向出入境管理部門報送,強化信息聯動。

3.關于編制管理監督工作不盡到位問題。

(1)關于控編不力,教育系統中臨近市區的幾個鄉鎮中心學校超編問題長期存在,區委編辦對“有出才能入,調后總人數原則上不超調前總人數”的原則把控不到位,經數據比對,近幾年來共有6個超編中心學校調入大于調出問題。一是加強對中小學教職員編制管理,為適應中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優化教職員編制資源配置,根據“縣管校聘”精神,2019年6月我辦會同區教育局重新測算我區教職員編制總額,經報市委編委同意后,分別印發《關于下達我區中小學教職員編制總額有關問題的通知》(安機編辦〔2019〕55號)、《關于重新核定我區普通中小學教職員編制有關問題的通知》(安教字〔2019〕144號)等相關文件。二是按照“有出才能入,調動后總人數原則上不超過調動前總人數”原則,嚴把編制使用關,切實優化編制配置。

(2)關于2006年縣鄉鎮農業事業單位體制試點改革后,各鎮原農業服務中心、畜牧獸醫站未聘用人員27名至今還“暫掛”在鎮農辦和鎮經發中心,編制問題沒有妥善解決,該部分“無編”人員沒有晉升空間,工作積極性不高,成為“吃空餉”的高發人群問題。我辦結合鄉鎮體制改革合理調整事業單位設置,在鄉鎮事業單位改革中,繼續加強與有關鎮溝通協調,控制鄉鎮事業單位編制使用,將空出編制優先用于解決遺留人員編制問題。對遺留人員尚未完成安置的鄉鎮,暫停其相同經費渠道事業編制的使用。

(3)關于機構編制監督檢查工作亟待加強,對機構編制政策法規執行情況監督力量薄弱,單純依靠“編制實名制系統”進行管理,組織對機關單位編制監督檢查極少,沒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編制違規行為問題。一是加強監督檢查,制訂《監督檢查工作計劃》,加強日常監管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落實整改,同時重新確認全區鎮(場)綜治辦編制及在編人員。二是及時處理來信來訪。針對來信來訪案件,及時組織職能股室人員到相關單位進行實地調查核實,認真嚴謹做好調查取證和資料整理,并按管理權限移交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實。

4.關于開拓創新精神不足,優化機構設置、盤活事業單位編制資源乏力問題。

(1)關于對無人員、無實際運作事業單位未能及時予以調整或撤銷,盤活有限編制資源問題。撤銷長期無人員或無實際運作的區科技開發中心(安機構改革辦〔2019〕6號)和市技工學校潮安分校(安機編辦〔2019〕52號),收回編制12名,將編制配置到新設立或需要增加編制的事業單位,盤活編制資源,提高編制利用率,促進事業發展。

(2)關于對部分職能弱化、退化、萎縮的單位,未能積極推進編制調整,優化機構編制資源配置。如各鎮經發中心職能弱化后,區委編辦未重新調整各鎮經發中心編制數,出現人多事少現象,編制資源浪費現象突出問題。核減部分職能弱化、退化、萎縮的區地方鐵路建設辦公室(安機編辦〔2019〕35號)、區青少年活動中心(安機編辦〔2019〕36號)、區公路事務中心(安機編辦〔2019〕59號)編制89名,將編制配置到業務發展需要的事業單位,優化編制資源配置,提高編制利用率,促進事業發展。

(四)關于紀律建設主體責任落實不力,黨風廉政建設還需進一步加強問題。

1.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到位問題。

(1)關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主體”作用發揮不明顯,領導小組成員沒有根據領導變動及時調整,近3年來只召開一場會議研究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問題。一是將黨風廉政建設擺上編辦中心工作的突出位置,3月13日調整黨風廉政建設領導機構,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的領導;3月16日編辦主任與副主任、副主任與分管股(局)長簽訂《中共潮州市潮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辦公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4月13日召開編辦黨風廉政專題學習會,組織全體同志認真學習、研判,進一步完善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教育工作格局。二是嚴格落實領導干部“一崗雙責”,每季度專題研究部署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班子按照工作分工研究、部署和報告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同時落實業務和資金管理各項制度。三是充分利用機關例會,微信工作群,工作生活之余,經常性提醒,營造廉潔自律氛圍。

(2)關于制度執行不嚴格,2018年10月以前公車使用沒有落實調派制度,機關考勤請假制度存在休假沒有辦理請假手續、婚假假期超出規定天數的情況問題。一是實行用車調派制度,嚴格按照《機關公務出行及車輛管理暫行辦法》規范用車管理使用,完善申請、調度、審批等手續,確保了用車規范有序。二是完善《機關考勤與請銷假管理制度》,按審批權限完善請銷假手續,落實綜合股室負責組織和監督實施,進一步增強機關干部職工的組織紀律性,維護機關正常工作秩序。

(3)關于黨員干部職工監督管理存在盲區,對個別同志作風紀律松弛、擅自離崗串崗、上下班不準時、值班沒有按規定交接班等問題啟動談話提醒較少,談話提醒成效差,未能及時解決黨員干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一是進一步健全落實考勤、請銷假制度、干部談心談話等制度,同時制作值班情況表,全體同志的值班、交班情況一律填寫簽名確認,加強監管,促進了機關作風轉變、效能提升,杜絕作風紀律松弛。二是3月9日至3月13日,領導班子成員之間,班子成員與分管股室、股長與股室同志分別開展一輪談心談話,進一步增強隊伍凝聚力,促使同志們用心用功用情投入工作。三是認真開展談話提醒,2月24日對2位召開集中學習會遲到的同志進行談話提醒,指出存在問題,明確紀律紅線,提出整改要求。

2.關于財經紀律執行不嚴,財務管理薄弱,存在違規發放津貼補貼現象問題。

(1)關于差旅費管理辦法落實有偏差,出現超范圍報銷、重復報銷、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住宿費等問題。一是按照區財政局《關于印發潮安區區直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差旅費用管理辦法的通知》(安財行〔2019〕172號)精神,進一步完善編辦差旅費管理辦法。二是根據我區有關差旅管理規定,對2016年以來編辦的差旅費進行全面清查,立行立改,于2020年2月10日前退回全部超范圍報銷差旅費用。

(2)關于財務審批制度執行不嚴,支付社會養老保險金、職業年金等沒有辦理審批手續,個別支出原始票據不規范,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期間單位所有開支由“一把手”審批問題。一是進一步修訂完善編辦財務審批等制度,嚴肅財經紀律,加強日常檢查和監管。二是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范支付社會養老保險金、職業年金等審批程序手續,規范支出原始票據。

(3)關于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單位分拆、辦公地點搬遷后,沒有及時清理并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出現賬實不符的問題。一是加強對固定資產管理,針對編辦辦公場所搬遷后的實際,今年3月再一次進行全面清理,獨件貼上標簽,一一對應,解決賬實不符問題。二是建立健全編辦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規范日常管理,粘貼固定資產標識卡,保證賬、卡、物的一致性。

(4)關于發放津貼補貼不符合規定,2016至2018年4月超額向年薪制后勤服務人員發放津補貼;2017年3月違規向春節值班人員發放值班補貼;2017年9至11月新招錄公務員到單位跟班實習,參照臨聘人員工資待遇發放工資和節日補貼,缺乏政策依據等問題。一是嚴格按照有關制度規定,對2016年以來編辦發放津補情況進行全面清理。二是于2020年1月31日前全部退回違規發放春節值班補貼。三是向年薪制后勤服務人員發出《關于要求退回違規超額發放津補貼的函》要求其退回多發款項,該同志已全額退回多發款項。四是2017年9至11月新招錄公務員提前到編辦跟班學習,參照其原單蒞臨聘人員工資待遇發放工資和節日補貼已按有關規定予以收回。

三、鞏固巡察整改成果,奮力推進機構編制工作

經過近段時間的努力,我辦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下一步,編辦將在前階段工作的基礎上,認真抓好巡察整改的后續工作,不斷鞏固巡察整改成果,大力加強黨的領導,推進黨的建設,把全面從嚴治黨要求貫徹到區委編辦工作的全領域、全過程。

(一)堅持跟蹤落實,深化巡察整改。按照巡察組反饋的意見和要求,毫不松懈地抓好后續整改工作。對取得階段性成果的整改事項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體問題,適時組織“回頭看”,鞏固整改成果,防止出現反彈;對需要不斷深化的突出問題,發揚釘釘子精神,持續發力,決不松手;對需要長期堅持的整改事項,緊盯不放,加強跟蹤問效,確保整改取得實實在在成效。

(二)完善長效機制,鞏固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時,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預防。繼續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刻認識巡察工作的重大意義,堅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為重大政治任務一抓到底。針對巡察組指出的問題,倒查制度缺陷,不斷總結經驗教訓,深挖問題根源,舉一反三,建立和完善一批管長遠、治根本的有效制度,將整改措施制度化、長效化,防止問題反彈回潮。

(三)全面從嚴治黨,落實主體責任。始終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嚴格落實好從嚴治黨責任,切實加強和規范黨內政治生活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強化“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促進班子成員“一崗雙責”落實。強化干部職工日常教育監督管理,堅決把紀律規矩挺在前面,把紀律執行到位,使紀律成為管黨治黨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線,真正做到全辦上下務實高效廉潔,營造風清氣正的干事創業環境。要強化責任擔當和創新意識,以這次巡察作為新的起點、新的動力,奮力開創潮安機構編制工作新局面。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5818708;郵政地址:潮安區人民政府綜合樓5樓;電子郵箱:caxbwb@163.com。


 

中共潮州市潮安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