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警示教育,饒平縣紀委監委通報3起扶貧領域違紀違法問題典型案例。
1.饒平縣聯饒鎮光隴村原黨支部書記莊輝文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優親厚友問題
2015年初,饒平縣聯饒鎮光隴村黨支部書記莊輝文主持召開村“兩委”會討論確定將其不符合危房改造申報條件的父親莊某宜列為當年度危房改造對象,在未經村民代表會討論同意及公示的情況下,向上級報送。在履行村級危房改造驗收工作過程中,莊輝文沒有按照要求履行工作職責,在莊某宜危房修繕工程量未達標的情況下同意通過村級驗收。2016年1月,莊某宜違規領取了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人民幣23500元。2017年12月,莊某宜因改造過程中修繕工程量未達標等問題,將其領取的補助資金23500元退回鎮政府財政所。2019年4月,莊輝文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2.饒平縣三饒鎮樓園村原黨支部委員、村委會委員張福山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問題
2014年4月,饒平縣三饒鎮樓園村支委、村委張福山,在不符合申報2015年度危房改造戶“其他貧困戶”條件的情況下,伙同時任樓園村“兩委”干部張某鎮、張某欽、張某坤等人(均已另案處理),以其名義申報2015年度樓園村危房改造項目,偽造“一戶一檔”等虛假危房改造材料逐級上報,并在沒有實際改造房屋的情況下,采取利用他人新建房屋拍攝危房改造過程照片等方式通過改造項目建設各級驗收,騙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人民幣23500元。2018年1月,張福山將上述騙取國家危房改造補助資金23500元退繳到鎮財政所。2020年4月,張福山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詐騙罪的問題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3.饒平縣海山鎮余厝村扶貧互助社違規挪用扶貧專項資金問題
2015年下半年,經饒平縣海山鎮余厝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扶貧互助社監事長余漢亮與該村扶貧互助社理事會會長余漢添商議后,由余漢亮先后于2015年12月、2016年4月兩次主持召開村委連同互助社理事會成員等參加的擴大會議,會議討論同意將互助社的扶貧專項資金分兩次共支取人民幣19.8萬元借給余厝村,用于支付村建設辦公樓和村道結欠的工程款。會后,經余漢添授意,互助社從該社賬戶分兩次共支出19.8萬元借給余厝村用于支付工程款。2018年1月,余漢亮、余漢添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