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潮州市紀委監委對中共潮州市委辦公室職工曹玉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曹玉泉身為中共黨員,喪失理想信念,紀法意識淡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身為與領導干部關系密切的人,利用領導干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請托人錢款,數額巨大;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錢款。
曹玉泉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并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潮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曹玉泉開除黨籍處分;由其所在單位給予其開除處分,并按規定與其解除勞動關系;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