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受到處分時思想壓力很大,情緒有些消沉,但組織對我談話談心,還信任我,我不能破罐子破摔,一定要干出個樣子!” 近日,潮安區浮洋鎮一位村黨支部書記在接受黨組織回訪教育時坦言。隨后,這位村黨支部書記在落實區委“三資”清理工作中積極作為,帶領村“兩委”干部,妥善處理了一批歷史遺留違法占地問題。這是潮安區浮洋鎮認真履行主體責任,開展受處分干部回訪教育幫助“掉隊”干部再出發的一個縮影。
今年5月,潮安區紀委監委制訂了《潮安區受處分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教育管理監督暫行辦法》,明確各級黨組織是教育管理監督工作的實施主體,對受處分仍處于處分影響期內的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開展教育管理監督工作,促使受處分人員端正態度、改正錯誤、放下包袱,更好地干事創業。
在區紀委監委的指導下,浮洋鎮黨委認真履行主體責任,主動作為,制訂該鎮受處分人員教育管理監督暫行制度,明確職責分工和工作要求,對受處分人員由鎮紀委進行登記造冊,鎮黨委書記帶頭開展回訪教育工作,推動“有錯干部”變“有為干部”。至目前,該鎮共對18名受處分仍處于影響期的黨員干部開展了一對一教育管理和關心關愛工作,取得較好的政治效果、紀法效果和社會效果,為干部干事創業營造良好的氛圍和環境。(潮安區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