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饒平縣紀委監委對饒平縣所城鎮原黨委委員、鎮武裝部原部長陳健賓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陳健賓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違反工作紀律,未經批準擅自以所城鎮武裝部名義與他人簽訂土地租賃合同,造成不良社會影響;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陳健賓身為黨員領導干部、國家工作人員,理想信念喪失,法紀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饒平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縣監委委務會議研究,并報饒平縣委批準,決定給予陳健賓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款物隨案移送。(饒平縣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