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百年黨史看正確政績觀的核心要義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潮邑清風 發布時間:2026-05-11 點擊數:406次
中國共產黨對政績觀的思考,與百年奮斗歷程相伴始終。回望歷史,一條主線清晰可見:正確政績觀在實踐中被不斷深化,始終與黨的中心任務同向而行。“十五五”開局之際,黨中央決定在全黨開展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學習教育,指向鮮明、影響深遠。
從“為誰干”到“干什么”再到“怎么干”
新民主主義革命時期,政績觀的價值原點隨黨的誕生而確立。中國共產黨自成立之日起,就把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確立為自己的初心使命。立黨為公的根本屬性,從源頭上決定了共產黨人的政績必須立足于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須體現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本質要求。延安時期,這一價值立場進一步明確為行動準則。1944年,毛澤東同志發表《為人民服務》,強調“我們這個隊伍完全是為著解放人民的,是徹底地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正是因為在這一時期解決了“為誰干”的根本問題,黨才能在隨后的全面執政中始終保持對脫離群眾危險的警覺,這是政績觀的“壓艙石”。
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時期,政績觀在艱苦創業中得到錘煉。“兩彈一星”的成功研制、獨立完整工業體系的初步建立,靠的是一大批干部和科技人員埋頭苦干、甘坐冷板凳、不計個人得失。這種“干驚天動地事、做隱姓埋名人”的作風,體現的是最樸素也最深刻的政績觀:不圖虛名,算長遠賬,為國家和人民打下家底。在探索過程中,我們黨也積累了尊重客觀規律、堅持實事求是的寶貴經驗。
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發展成為檢驗政績的核心標準。我們黨確立了“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基本路線,“什么算政績”被重新定義。鄧小平“發展才是硬道理”等重要論斷,將發展實效確立為新的衡量標準。理念轉變之所以能落地為干部行為,關鍵靠制度。改革開放初期逐步建立的以“德、能、勤、績”為框架的干部考核體系,把發展實績作為選拔任用的核心依據。隨著實踐的不斷深入,我們黨持續校準政績標準,逐步將政績內涵從側重經濟增長拓展為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要求。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政績觀實現了系統性深化。經濟從高速增長轉向高質量發展,發展邏輯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習近平總書記圍繞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標志著正確政績觀從理念引領進入制度建構的新階段:“不簡單以GDP論英雄”,是“破”,破除舊標準;“既要做顯功,也要做潛功”,是“評”,重構評價維度;“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是“立”,確立新的時間觀和責任觀;“創造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則是“驗”,明確最終檢驗標準。
從“為誰干”到“干什么”再到“怎么干”,層層遞進又彼此貫通。“為誰干”是價值之錨,“干什么”隨階段而調整,“怎么干”則是將價值立場和發展目標轉化為制度安排的關鍵環節。百年實踐表明,政績觀的每一次深化,既離不開思想認識的提升,更離不開制度機制的跟進。
政績觀偏差背后的深層張力
開局之年當有開局之勢,起步之時當有關鍵之為。然而,現實中,有的干部熱衷造聲勢、博眼球,不愿做打基礎、利長遠的事;有的片面追求“政績亮點”,忽視甚至損害群眾切身利益。這些偏差背后,體現出三組深層張力。
一是長期目標與任期激勵的張力。科技創新、制度建設、生態治理等“潛績”,見效周期往往跨越數屆任期。如果前任投入多年心血,繼任者轉向見效更快的項目,治理成果就會大打折扣。
二是中央部署與基層執行的傳導張力。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重點在一個“全”字。但在執行層面,容易出現選擇性落實。比如,對經濟增長等容易量化的指標“高度重視”,對安全生產等不易量化的要求“馬馬虎虎”,折射的正是“理念全面、操作偏科”的落差。
三是“顯績”與“潛績”的評價張力。一座新地標、一條高速路,成效一目了然;化解歷史遺留信訪案件、補齊基層公共衛生短板,成效需要時間的檢驗。評價天平的傾斜,客觀上引導著干部行為的選擇。
哪里出現了偏差,就要在哪里樹起標尺。此次學習教育十六字總要求本身就是一個判斷框架:“立黨為公”是立場檢驗,“為民造福”是價值檢驗,“科學決策”是過程檢驗,“真抓實干”是結果檢驗。以此審視具體工作,可以厘清很多模糊地帶。推動考核導向與高質量發展目標同向而行,方能更好樹立與踐行正確政績觀。
在真學真查真改中踐行正確政績觀
正確政績觀要在“學查改”中動真格、見真章,可從以下四個黨員干部普遍關心、制度層面亟須突破的關鍵問題著手。
讓“潛績”進入考核視野。打基礎、利長遠的工作之所以缺少吸引力,根源在于考核體系對這類工作的識別評價不夠。破解之道在于探索跨任期的考核機制,對長周期工作不能只看當期成效,更要看持續貢獻。同時建立“潛績”檔案,讓基礎性投入被記錄、被認可。
破除“不出事就是政績”的消極心態。如果說“潛績”進入考核解決的是制度激勵問題,那么破除“不出事”心態解決的則是擔當問題。正確政績觀不僅意味著不蠻干,也意味著不能不干。對此,不僅需要正向激勵讓干事者有奔頭,也需要反向約束,健全“能上能下”機制,讓不作為、慢作為者付出應有代價。
讓群眾評價真正管用。在一些地方,民意測評流于形式,滿意度調查走過場。此次學習教育強調“開門教育”,關鍵是群眾評價如何以制度化形式影響干部考核。要想方設法讓“群眾可感可及”真正成為政績標尺,解決好“誰來評、評什么、怎么用”等問題。
確保建章立制動真格。制度建設的關鍵,不在于紙面上寫了什么,而在于實際運行中激勵了什么、約束了什么。現實中,部分量化指標對干部行為的引導慣性仍然較強。為此,不能只清理文件上明顯不合理的規定,還要檢視實際運行中變形走樣的考核慣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