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權力配置的合理化、權力運行過程的規范化以及不同權力主體間的相互制約與監督等多個維度,關鍵是堅持系統思維、問題導向,健全授權用權制權相統一、清晰透明可追溯的制度機制,形成權力從賦予、行使到監督的全鏈條制度閉環,并且嚴格制度執行,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始終在正確軌道上運行。
科學授權,確保權力法定、邊界清晰。授權的核心在于解決“誰有權、有哪些權”的問題。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督促掌握公權力的部門、組織合理分解權力、科學配置權力、嚴格職責權限,完善權責清單制度,加快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要按照“法無授權不可為”的原則,通過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度進一步梳理明確各級各類主體的職權,合理確定權力歸屬,劃清權力邊界,厘清權力清單,讓權力內容更為清晰。針對不同領域特點,分類制定權力目錄,明確權力行使的主體、范圍、程序和責任,避免職權交叉、權責脫節。聚焦定政策、作決策、審批監管等關鍵權力環節,合理分解過于集中的權力,避免權力濫用風險。
規范用權,確保程序規范、透明可溯。用權是權力運行的核心環節,也是最容易出現偏差、滋生腐敗的關鍵環節。如何規范用權?一是科學制定權力運行流程。要以領導機關、領導干部特別是“一把手”、關鍵崗位領導干部為重點對象,緊盯重大政策制定、重大工程審批、大額資金安排、干部選拔任用等重要事項,設定清晰透明可追溯的用權程序,讓權力運行每一步都有章可循、有據可查。二是確保流程執行到位。再好的程序如果得不到執行,也形同虛設。要在權力運行的關鍵環節設置審核、復核、審批等控制點,比如行政機關重大決策要遵循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流程,缺少任何一環都無法進入下一階段,確保權力必須按照既定程序運行。對權力集中的部門和崗位,實行分事行權、分崗設權、分級授權,定期輪崗,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民主集中制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和領導制度,是規范權力運行的重要保障,必須堅決貫徹落實,確保任何人都不能凌駕于組織之上、凌駕于班子集體之上。三是推進權力運行過程透明化。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要完善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司法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將權力運行的過程、依據、結果等信息,通過便捷的渠道向社會公開。
嚴格制權,構建系統集成的監督機制。制約權力是權力規范運行的重要保障;沒有有效的制約監督,權力必然走向異化和腐敗。一要健全全過程監督體系,通過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監督,確保權力行使到哪里、監督就跟進到哪里。事前監督聚焦權力授予和決策環節,加強對權力配置合理性、決策科學性的監督,完善重大決策事前評估和合法性審查機制,從源頭上防范風險。事中監督聚焦權力運行過程,建立動態監測機制,加強對權力行使特別是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權力運行情況是否符合程序、是否規范到位的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偏差。事后監督聚焦權力運行效果和責任落實,加強對決策執行效果、權力行使結果的監督,對濫用權力、失職瀆職等問題嚴肅追責問責。二要健全全方位監督體系,形成全面覆蓋、常態長效的監督合力。規范權力運行的各種監督形式中,黨內監督是第一位的,人民監督是重要力量,要把黨內監督和人民監督結合起來,重視發揮群眾監督、輿論監督“前哨”作用,推動各類監督貫通協調,讓權力在“聚光燈”和“放大鏡”下運行。充分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科技手段,構建智慧監督平臺,打破傳統監督的時空界限,用“技術理性”強化“制度剛性”、制約“權力任性”。三要著重破解“一把手”監督難題。“一把手”權力集中、責任重大、崗位重要,是“關鍵少數”中的“關鍵少數”,一旦出問題最容易產生催化連鎖反應,帶壞班子、搞亂風紀,甚至造成區域性、系統性、塌方式腐敗。從近年發生的腐敗案件看,領導干部違紀違法問題大多發生在擔任“一把手”期間。要完善加強對“一把手”監督的具體辦法,明確上級“一把手”對下級“一把手”的監督責任,完善同級相互監督提醒機制和議事決策程序,明確下級反映問題的辦理流程和反饋時限,保護監督者權益,構建上級嚴管、平級協同、下級敢言的監督體系。
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既要靠制度的外在約束,更要靠思想的內在自覺,要落實到黨員、干部對權力的正確認知與使用上。腐敗分子往往將權力視為私產,任意用權、肆意弄權,導致權力運行越軌、脫軌。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常思“權從哪來、為誰用權”,牢記權力姓“公”不姓“私”,清醒認識自己手中的權力、所處的崗位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為黨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來為民謀利。要將用權為公、用權為民的根本原則,內化為思想自覺、外化為行動自覺,保持如履薄冰、如臨深淵的敬畏之心,珍視人民的托付,嚴格自我約束,主動清除私心雜念,做到珍惜權力、管好權力、慎用權力,始終按規則、按制度行使權力,任何時候都不搞特權、不以權謀私,不讓權力任性出界。(常保國,系中國政法大學紀檢監察學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