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饒平縣監委、潮州供電局紀委對廣東電網潮州饒平供電局有限責任公司黃岡供電所助理員,原黨支部書記、所長鄭玉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鄭玉佳違反政治紀律,訂立攻守同盟、銷毀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對單位濫發福利負主要領導責任;違反工作紀律,對單位違規套取資金負主要領導責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工作嚴重不負責任,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涉嫌犯罪。
鄭玉佳身為中共黨員、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理想信念喪失,毫無法紀觀念、擔當意識,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并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廉潔從業若干規定》等有關規定,潮州供電局紀委決定給予鄭玉佳開除黨籍處分,饒平縣監委決定給予鄭玉佳開除處分;對其違紀違法所得依紀依法落實處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饒平縣監委、潮州供電局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