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增強遵規守紀的自覺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作者:潮邑清風 發布時間:2026-01-21 點擊數:1809次
紀律是管黨治黨的“戒尺”,也是黨員、干部約束自身行為的標準和遵循。我們黨歷來強調要培養“自覺的紀律”。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高度重視這個問題,堅持黨性黨風黨紀一起抓,在增強紀律自覺上下更大功夫;在二十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上指出:“要堅持法規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規制度沒有特權、執行法規制度沒有例外,確保制度規定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三條對黨組織和黨員增強紀律自覺提出要求。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
第三條 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總規矩。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黨組織和黨員必須堅守初心使命,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始終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實踐行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自覺遵守和維護黨章,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立紀沿革】
2003年《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九條規定,“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為,依照規定應當給予黨紀處分的,都必須受到追究。”2015年修訂《條例》時,在第三條增加了“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總規矩”,黨組織和黨員“必須自覺遵守黨章,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內容;2018年修訂《條例》時,在第三條增加了“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的內容;2023年修訂《條例》時,在第三條增加了“堅守初心使命”“始終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切實踐行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的內容,將“自覺遵守黨章”修訂為“自覺遵守和維護黨章”,內涵更加豐富、邏輯更加清晰,對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要求越來越嚴密。
【核心要義】
《條例》第三條是關于黨組織和黨員遵守、執行、維護黨章黨規黨紀和國家法律法規的一般要求,主要包括三方面內容。
一、堅守初心使命,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始終堅定“四個自信”,切實踐行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
紀律自覺來源于堅強的黨性,來源于堅定的理想信念,來源于對黨的忠誠。紀律自覺不會自發產生,也不會一勞永逸,需要經過長期不斷的思想淬煉和實踐磨礪才能形成。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黨性、黨風、黨紀是有機整體,黨性是根本,黨風是表現,黨紀是保障”“要清醒認識到,自己手中的權力、所處的崗位,是黨和人民賦予的,是為黨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來為民謀利”“把為民辦事、為民造福作為最重要的政績”“不慕虛榮,不務虛功,不圖虛名”,樹立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做到心中有黨、心中有民、心中有責、心中有戒。
增強紀律自覺,必須堅守初心使命。中國共產黨人的初心使命,就是為中國人民謀幸福、為中華民族謀復興。黨的初心使命是黨的理想信念、性質宗旨、奮斗目標的生動表達,深刻揭示了我們黨始終保持先進性和純潔性、始終贏得中國人民擁護和愛戴的根本原因,是激勵中國共產黨人不斷前進的根本動力。只有堅守初心使命,才能做到真心愛黨、時刻憂黨、堅定護黨、全力興黨,嚴守黨的紀律規矩,永葆對黨忠誠的政治本色。
增強紀律自覺,必須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始終堅定“四個自信”。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是筑牢遵規守紀思想防線的重要基礎;始終堅定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是我們的力量之源和信念之基,具有強基固本的重要作用。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是黨章明確規定的黨員必須履行的義務,也是黨員必須遵守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于全面履行黨員義務、自覺遵守黨的紀律具有統領和推動作用。黨員只有深刻把握、自覺踐行政治方面的義務,才能自覺踐行其他方面的義務,自覺遵守各項紀律規矩。
增強紀律自覺,必須切實踐行正確的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直接反映黨員、干部的黨性原則和價值取向,是黨員、干部履職盡責、干事創業的思想基礎。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正確與否,不僅影響到黨員、干部個人健康成長,更關系到黨和人民事業發展。權力觀、政績觀、事業觀只有樹得正,才能正確對待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自覺接受紀律約束,做到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
二、自覺遵守和維護黨章
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管黨治黨的總規矩。其作為黨的總章程,集中體現了黨的性質和宗旨、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的重要主張,規定了黨的重要制度和體制機制、黨員義務和權利、黨的各級領導干部的基本條件以及黨的紀律等管黨治黨的基本內容,是全黨必須共同遵守的根本行為規范。黨章是具有最高權威的黨內法規,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制定修改,體現了全黨的意志、信念和愿望,其他所有的黨內法規,都是它的細化、具體化,必須服從或從屬于黨章。黨章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政治紀律總規范,任何違反黨章、破壞黨章的行為,都會損害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危害黨和人民的利益,必須受到嚴肅追究。
我們黨始終尊崇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始終把制定和完善黨章、學習和貫徹黨章作為黨的建設的一項基礎性工作。早在黨的十八大剛剛閉幕,習近平總書記就發表文章《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指出“全黨要牢固樹立黨章意識,真正把黨章作為加強黨性修養的根本標準,作為指導黨的工作、黨內活動、黨的建設的根本依據,把黨章各項規定落實到行動上、落實到各項事業中”,強調在各級黨組織的全部活動中,都要堅持引導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自覺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各級領導干部要把學習黨章作為必修課,走上新的領導崗位的同志要把學習黨章作為第一課,帶頭遵守黨章各項規定。黨章是黨的紀律規矩的總源頭,加強紀律建設必須回到源頭,從遵守和維護黨章入手。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都應當增強尊崇黨章、維護黨章的自覺性,堅持用黨章規范自己的言行、按黨章要求規規矩矩辦事,在黨言黨、在黨憂黨、在黨為黨。
三、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約束,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黨章第三十九條規定,“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完成黨的任務的保證。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共產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的約束。”首先,黨的紀律是由黨的性質所決定的,按照黨的綱領和民主集中制原則,為了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完成黨的任務和實現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而確立的,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其次,黨的紀律是黨內行為規范的總稱。從形式上說,既包括黨章、準則、條例、規則、規定、辦法、細則等七類成文法規,也包括在長期實踐中形成的優良傳統、工作慣例等黨內規矩;從分類上說,包括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六類。再次,黨的紀律是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鐵的紀律”,亦即黨的紀律具有權威性、嚴肅性和強制性,一經形成決議,成了紀律,黨的每個組織和每名黨員都必須不折不扣執行,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否則就要依照《條例》受到追究。
無產階級政黨的紀律區別于其他政黨紀律的顯著特征,就是建立在高度自覺基礎上。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是黨章第三條所明確規定的黨員必須履行的義務。鄧小平同志曾經指出,“我們過去革命,就是靠紀律,而且是自覺的紀律。中國共產黨成立后,最好的風氣就是這個。”對于黨組織來說,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是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具體要求。各級黨組織要自覺把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作為重大政治責任,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敢抓敢管,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對于每一名黨員來說,不論處在何種形勢下,不管是否符合自己的意愿,不管是否在黨組織和同志們的監督下,都要牢記黨的紀律是行為底線,是自己必須履行的義務,不破紀、不逾矩,要牢固樹立紀律意識,知敬畏、存戒懼、守底線,并努力把紀律要求轉化為內在追求,養成遵規守紀的自覺。《條例》第三條還規定黨組織和黨員必須“模范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這是對黨組織和黨員的基本要求,也是黨的先進性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