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潮安區紀委監委對潮安區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隊職工陳林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陳林榮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于2008年1月至2017年7月期間,在該稽查隊對轄區內企業進行執法檢查過程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被查處的企業予以從輕處罰提供幫助,經手非法收受多家企業財物并參與私分,涉嫌受賄犯罪。
陳林榮身為中共黨員、國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區紀委常委會會議、區監委委務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陳林榮開除黨籍處分,將其主動退繳違紀資金上交國庫;將陳林榮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項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潮安區紀委監委)